速看!继续教育如何抵扣个税!

来源:湖北应本教育 发布时间:2021-10-20

新个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

  新个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是的,你没看错

  继续教育也在抵扣范围内!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到这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呢?

  一、抵税要求: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抵税的形式:

  1、学历继续教育(如专科生自考本科、或本科生参加工作以后读研、或成人函授)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取得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取得证书)

  三、抵扣的标准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800元/年,每月400元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四、准备好申报材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不用自行办理扣除,按月按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