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亟待互通互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14

“你的高级技师证书是国家发的还是企业发的?”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德州恒丰集团高技能教练王晓菲讲述了一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被质疑的经历:2021年7月,王晓菲代表所在的企业获得了技能等级···

  “你的高级技师证书是国家发的还是企业发的?”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德州恒丰集团高技能教练王晓菲讲述了一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被质疑的经历:2021年7月,王晓菲代表所在的企业获得了技能等级的自主评定权,然而,一家第三方培训机构在邀请她担任培训教师时,特别要求所持证书必须是国家发的,认为这样的证书更权威。

  2019年9月,人社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随后,我国逐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依据相关要求,对劳动者技能水平进行认定。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旨在通过“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发挥用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

  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12000多家企业、3400多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备案,全年620多万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平稳开展的同时,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地区不互通、不互认的现象也逐渐凸显出来。比如,一些地方文件规定,外省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能在本省范围内申请技能补贴;一个企业颁发的证书,劳动者跳槽到别的企业后往往得不到认可。这既有违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初衷,也影响技术人才的跨企业、跨区域流动。

  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力就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办法推进职业技能证书贯通互认,保护学生和就业人员的权益,减轻社会培训和考核负担。今年全国两会上,技能等级证书互认不畅现象再次引发代表委员热议。

  在这方面,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探索。2020年7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同年,四川、重庆两地人社部门签订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证书互认备忘录,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互认和数据互通。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积极鼓励更多地方加强区域合作,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认工作,促进人才的流动和发展。

  除了运用行政力量推行外,更重要的是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含金量和公信度,通过市场之手推动社会公认。题库设置各自为政,不同的企业认定时往往偏向于本企业的岗位特征,是导致不同企业互不认可对方证书的一个因素。对此,有关部门应引导行业、企业、院校之间加强交流,在技能等级证书认证方式、标准体系、职业分类、考试内容等方面达成共识,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同时,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监督,对“乱培训、滥发证”的单位和组织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认定资格,倒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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